本次专项排查将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排查重点包括:企业是否存有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否存有剧毒化学品;存有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企业是否制定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
此次排查涉及南京全市范围内所有已经关闭、停产和转型企业。与此同时,对即将关闭、停产、转产的企业,也将督促其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严密的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并将处置方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在关闭、停产、转产前,妥善处置好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