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上一封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的公告,受飓风“哈维”影响,我们已暂停或减缓了我们位于德州钱纳尔维尤的1,4丁二醇(BDO)和其衍生物的生产,并就1,4丁二醇(BDO)和其衍生物宣布了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
由于这一事件,利安德化学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实施了1,4丁二醇(BDO)及衍生物的供货调配措施,前溯至2017年9月1日生效。调货量取决于过去6月(2017年2月-7月)中签订货单的量。
2017年10月1日期,调货比例将变更为以下情况:
产品调配比例
烯丙醇(AA) 调货取消
1,4丁二醇(BDO)
2-甲基-1,3-丙二醇(MP Diol)
N-甲基-2-吡咯烷酮(NMP)调货取消
四氢呋喃(THF)
聚丁二醇,1000分子量
聚丁二醇,2000分子量
苯乙烯-丙烯醇(SAA 100) 调货取消
苯乙烯-丙烯醇(SAA 101) 调货取消
请注意调货期内,客户不允许提前支用下月合同供应配额,且当月未用完合同配额将不能积累如下月配额中。同时,调货可能受第三方货运或其他物流设施情况限制而影响产品供应或到货时间,包括但不限于铁路、槽罐车、船舶、港口情况等。当前仍无法判断不可抗力将会持续多久,而调货比例可能根据新情况而调整。
如以往一样,如果您对本次不可抗力有任何问题,您的客户经理将会为您回答。我们珍重您对利安德化学公司的信任,并为本次不便向您致歉。
感谢您的耐心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