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4时,2008北京新闻中心举行中国环境污染防治与减排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污染控制司司长樊元生、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从发展源头控制污染。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标准,否决了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1-6月,对总投资达3194.64亿元有环境问题的80个项目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审批或暂缓审批。所批复的项目共237个,总投资9329.26亿元。在采取“以新带老”等措施后,这些项目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23.48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2.23万吨。
环保部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制和经济政策。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于6月1日起施行,建立了一批刚性法律制度和多项强有力的处罚机制,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明确建立水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将“区域限批”由行政管理措施上升为强制实施的法律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税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将农药、有机盐、涂料等行业的39种产品纳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深化绿色信贷政策,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