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化工企业中,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唐山市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是因“部分烟气未经处理设施直排外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沧州威达聚氨酯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因“辛酸亚锡生产线接收罐、过滤机及车间整体均未安装VOCs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因“自备电厂锅炉正在运行,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石家庄瑞定塑业有限公司因“裁袋机车间内的VOCs废弃未有效收集”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因“一期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张家口时代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因“硫化制品车间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其他被公示行政处罚的涉化企业还有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达丰焦化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河北诚信九天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河北进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玉洲煤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天煜煤化电力有限公司等。
河北省环保厅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环境五轮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整理、汇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