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商务部宣布,将于今(4)日起对对自台湾、马来西亚及美国进口之「正丁醇」採行临时反倾销措施,由于大陆是台湾正丁醇大的出口市场,大出口业者台塑已积极应诉,获判初裁税率6%,其余台湾业者则适用56.1%反倾销税率,由于原料成本上涨,对台商经营大陆市场仍有影响。
依据该公告,大陆认定自台湾、马来西亚及美国进口之正丁醇存在倾销,对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自今日起採取徵收保证金之临时反倾销措施,厂商应依保证金比率提供相应保证金,台湾厂商保证金比率6%-56.1%,美国厂商为52.3%-139.8%,马来西亚厂商为12.7%-26.7%,本案将继续进行调查,预计于2018年12月29日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调查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6月29日。
依大陆海关统计,2017年大陆自台湾进口涉案产品之进口量及进口值分别为147,602公吨及1.3亿美元,占大陆正丁醇总进口量53.16%,总进口值55.80%,为大陆大进口来源,其他主要进口来源依序为美国(占大陆进口金额比重为13.76%)、沙乌地阿拉伯(11.98%)、马来西亚(7.87%)、俄罗斯(1.56%)。
大陆是台湾正丁醇大的出口市场,台湾大出口业者台塑已积极应诉,获判初裁税率6%,其余台湾业者则适用56.1%反倾销税率,据业者表示,出口正丁醇主要系供应其在大陆工厂使用,其余则销售同业及下游厂商,大陆对台湾正丁醇採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将使原料成本上涨,对台商经营大陆市场仍有影响,将续积极应诉。
正丁醇是用于生产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丁胺、乙二醇单丁醚等下游产品,广泛应用在涂料、粘胶剂、纺织助剂、增塑剂等领域,其亦为油脂、生物化学药和香料的萃取剂及优良的有机溶剂,该产品在大陆的海关税则号列为2905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