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证监会网站上披露信息显示,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终止审查。
诚丰新材主要从事全系列聚醚型、聚酯型聚氨酯软质泡沫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聚氨酯软质泡沫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含新能源汽车)、铸造、工程机械、医疗、文胸、家用电器、清洁、化妆品、新能源、消费电子、办公用品、污水处理等众多领域。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阮国桥、施汝慧夫妇。阮国桥、施汝慧夫妇合计直接持有诚丰新材14.61%的股份,通过常州旭顺、常州乔顺、常州慧顺、常州乔旺、常州悦杏合计间接控制诚丰新材65.45%的股份,一致行动人阮榕(阮国桥和施汝慧的女儿)持有诚丰新材1.00%的股份。阮国桥、施汝慧合计控制诚丰新材81.06%股份。自2002年诚丰有限设立以来,阮国桥、施汝慧夫妇均一直担任诚丰新材董事,长期负责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诚丰新材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均由阮国桥提名;自2017年12月至今,阮国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阮国桥、施汝慧夫妇能够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诚丰新材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14.0479万股,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拟募集资金11.09亿元,分别用于新一代高物性、环保型聚氨酯材料及其衍生制品项目、广东世丰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新建聚氨酯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