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WTO成立以来,中国逐渐成为了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国。自2009年中国超过德国后,一直保持大出口国的地位,并与其他国家保持较大的贸易顺差。到目前为止,WTO的164个成员国中,只有78个成员国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其他国家将中国定位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1995-2016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案件多达1200余起,占全球案件的四分之一,面临的反倾销调查占总数的23%,反倾销措施占总数的25%。中国出口的18类产品中,除了动植物油脂外,其他17类产品均遭受过反倾销。其中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和机电产品是受到国外反倾销多的三类产品。对中国反倾销调查多的五个国家和地区为印度、美国、欧盟、阿根廷和巴西。反倾销对产业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为一旦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一般为五年。到期前,反倾销国会进行复审,如果复审认为有必要,会延长实施第二个5年。
在聚氨酯行业,针对中国产的原材料,一些国家也进行过反倾销举措。例如2012年,巴西决定对进口自美国和中国的聚合MDI征收为其五年的反倾销税,中国企业的税率为619.27美元/吨至1079.68美元/吨,该反倾销税在2015年终止;日本自2015年4月25日到2020年4月24日对中国产TDI征收税率为进口价格的69.4%的反倾销税;印度从2018年1月23日起,对进口自中国的TDI征收26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为期五年。
这些举措都或多或少的影响到了中国聚氨酯原料情况。据天天化工网统计,2011年中国出口聚合MDI到巴西1.2万吨左右,反倾销税实施后,2013年,出口到巴西的聚合MDI不到600吨。2014年,中国出口到日本的TDI为3000吨左右,而到了2016年,出口到日本的TDI几乎为0。对于印度市场,因印度国内TDI产能较小,无法满足该国对TDI的需求,并且反倾销税费相对较低,因此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TDI出口到印度。
同样聚氨酯产品的下游领域,也有一些国家对我国产品提出反倾销措施。例如,2017年9月14日,摩洛哥对自中国、土耳其、泰国进口冰箱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定,对自上述三国进口的冰箱征收反倾销税,中国进口产品的反倾销税率为27.56%。据悉,2016年中国出口到摩洛哥冰箱2.6万台,不到当年出口总量的0.1%,因此影响较小。
今年,美国对中国产床垫做出反倾销调查。2018年11月1日,美国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作出了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裁定被主张存在倾销的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9年2月26日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初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9404.21.0010、9404.21.0013、9404.29.1005、9404.29.1013、9404.29.9085和9404.29.9087项下产品及9404.21.0095、9404.29.1095、9404.29.9095、9401.40.0000和9401.90.5081项下部分产品。
据统计,2017年美国从中国进口床垫总额约为4.365亿美元,占中国床垫出口的40%左右,若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必将对中国床垫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对其上游原料产生影响。
明年,中国产床垫在对美业务方面,可能会面临加征进口关税和高额反倾销税的双重打击。目前,除一些公司会相应减少对美业务,扩大内销或其他国家的出口以外,已有一些厂家将对美出口的生产转移到东南亚和南美等地区,前期可能采取与当地工厂合作的方式,后期建厂,避免高额征税的同时,可能还会降低人工成本,享受当地一些便利政策等。
在贸易中,贸易冲突在所难免。在应对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举措时,企业应积极配合和应对,来减小损失。同时,以价格优势取胜的普遍情况应得到重视,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在各行业成为全球范围内真正无法轻易替代的“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