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把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工作来抓,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安排省级专项奖补资金,创新启动农业巨灾保险试点,为农业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探索出一条新的资金渠道。试点方案规定,试点覆盖水稻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行业领域,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省级财政按照保费规模给予30%奖补,对开展试点的西部政策延伸县按40%比例计算。保险期间内,由地方政府统一投保,试点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代表政府作为投保对象,当自然灾害达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救灾应急响应级别、或相关气象指数达到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触发标准的,承保机构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将赔偿金及时支付给试点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专款安排用于农业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南昌、九江、鹰潭、赣州和上饶等市进行,保费规模7841万元,省级奖补资金274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100万元。若发生灾情,每年可帮助农户及农业企业挽回损失高可达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