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宁波市采取五个有力举措,深入推进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组织,实现有机联动。由安委会统筹协调,11个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市、区县(市)、部门、乡镇(街道)、村庄(社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搭建形成非法违法“小化工”打击防范体系,形成常态化联动机制。特别是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信息员”和“宣传员”作用,做到排查工作“定格、定责、定人”,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二是畅通渠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并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严格查实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非法违法“小化工”升级改造或退出市场,营造良好氛围。同时,会同媒体采取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执法问责等举措,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现已通过投诉举报查处7起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8起超营业范围、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化工企业。
三是强化信息追踪,提升整治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分析综合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化工和疑似化工市场主体清单,动力电用户和夜间、短期内用电数量激增的用户清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卸货电子运单、异常运行轨迹等数据,进行数据共享和交叉比对;用好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单位)供货来源进行追踪溯源,有针对性的发现异常情况。现已通过信息比对查处2起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企业。
四是抓真抓实,以专项促长效。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边检查、边整治、边查处、边问责,做到排查整治全覆盖、真到位,做到动员部署一竿到底、问题排查全面起底、整治整改深入,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以专项整治促安全生产法治长效机制建立。
五是强力督导,持续跟踪问效。对2017年以来关闭退出的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并按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厂房、理清生产原材料和产品”的要求,确保关停退出,防止死灰复燃。采取跟进整改督办、跟踪执法问责等举措,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跟踪督办,建立一案一档,确保整治到位。
目前,宁波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初显成效,现已查处19起三大类非法违法“小化工”,行政处罚14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8万元,暂停经营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