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徐圩新区网站发布了“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吨烯烃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次公示”。
公示信息显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分两个阶段建设400万吨/年烯烃综合利用一期工程,一阶段主要生产装置包括乙烯联合装置、HDPE装置、LLDPE装置、EO/EG装置;二阶段主要生产装置包括乙烯装置、LDPE装置、EO/EG装置。
一阶段主要装置规模包括125万吨/年乙烯联合装置、72/91万吨/年EO/EG装置、50万吨/年LLDPE装置、40万吨/年的HDPE装置;二阶段主要装置规模为125万吨/年轻烃裂解装置、72/91×2万吨/年EO/EG装置、50万吨/年LDPE装置、50万吨/年苯乙烯、26万吨/年丙烯腈。年操作时间为8000小时。
据2017年9月3日卫星石化晚间公告,公司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于9月2日签署《年产400万吨烯烃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根据协议,双方合作的项目总投资约300多亿元,项目将分期进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进口乙烷、丙烷,采用世界先进生产工艺与技术,规划建设乙烷裂解乙烯装置,并配套聚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醋酸乙烯等下游装置。拓展公司丙烷脱氢制丙烯的 C3 产业链优势,规划建设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配套聚丙烯、环氧丙烷、丙烯腈、丙烯酸及酯等下游装置。该项目在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园内,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5000 亩,一期约3000 亩,后方预留发展备用地。
根据合作约定,为确保本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双方分别成立工作组,并明确分管负责领导和联系部门。建立双方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协调解决合作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徐圩新区管委会应满足该项目物料运输对码头的需求,负责公用工程岛报批建设,确保与卫星石化一期项目同步投产。此外,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和政策条件,项目建设所需前期各项审批手续,由徐圩新区管委会负责牵头办理。双方联系部门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的协商沟通,及时研究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