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由于疫情原因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公司无法在2020年2月14日复工,湖北省于2月13日和2月20日两次发布通告,延迟复工时间,根据新通告要求,湖北省内各类企业不得在2020年3月10日24时前复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湖北省外的子公司均已实现有序复工复产。同时根据2020年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公司本部震源药柱生产线以及为产品配套的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7日复工复产,重要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硝酸铵和复合肥生产线已于2020年3月5日复工复产。湖北省内其它子公司及生产线还没有复工复产。
公司复工复产后,在疫情期间将认真落实防疫控制方案,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努力将本次疫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冲击和负面影响降至低限度。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