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抽查45批次 合格30批次 不合格15批次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09年第2季度上海市胶黏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09年第2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胶黏剂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4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30批次,不合格15批次。其中上海市企业生产的产品43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15批次;外省市企业生产的产品两批次,合格两批次。涉及上海市经销企业两家。(文章来源本站)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胶黏剂产品相关标准GB/T2943-2008《胶黏剂术语》、GB/T11175-2002《合成树脂乳液试验方法》、GB/T12954-1991《建筑胶黏剂通用试验方法》、GB/T20740-2006《胶黏剂取样》、HG/T2727-1995《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黏剂》、HG/T2814-1996《通用型聚酯聚氨酯胶黏剂》、HG/T3075-2003《胶黏剂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以及备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明示担保,对抽查产品的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安全项目以及压缩剪切强度、黏结强度、剥离强度、拉伸胶接强度、标识等主要性能项目进行检测。抽查发现,主要不合格项目有:游离甲醛、黏结强度、剪切强度等项目。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情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