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遏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特大事故,天津近日出台《天津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科学评估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条件,经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分别提出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企业名单。
方案要求,搬迁改造企业应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拆除作业,严防在设备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得借机扩大产能。
为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明确表示,鼓励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或聚氨酯设备,严禁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
天津提出,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