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和销售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74批次,经检验,不合格0批次。
据悉,溶剂型木器涂料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截止2013年6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35家,本次实际抽到产品的有31家,另有4家企业由于停产原因未抽到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推荐性国家标准GB/T23997-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涂料》、GB/T23998-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硝基木器涂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
聚氨酯木器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总和;卤代烃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色漆)(以上6项检验项目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安全检验项目);铅笔硬度(擦伤);附着力;耐干热性;耐碱性;耐水性;耐醇性;耐污染性;耐黄变性。
硝基木器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甲醇含量;卤代烃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色漆)(以上6项检验项目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安全检验项目);铅笔硬度(擦伤);附着力;耐干热性;耐碱性;耐水性;耐污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