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海印发《上海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1483家重点排污单位,其中聚氨酯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7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87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98家,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7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19家。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沪环保总〔2017〕450号
各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要求,本市开展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以及其他等五类重点排污单位的筛选排查工作,确定了《上海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和监管工作,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